湖南日报·华声在线通讯员 贺云勇
今年以来,湖南机场集团把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途径。
作为深入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机场集团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制定《集团“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9个方面30项治理举措,全面攻坚发力,抓紧整改落实,集团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
优化机构,在“精”“简”上提效率
机场集团严格按照省国资委关于监管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对标行业先进,以“强内控、促管理”为思路,结合当前集团改革需要,将法务审计部分设为法务风控部和审计部,新设总部数字化转型办与机场管理部合署办公,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理顺职能职责,明确岗位编制,合理确定职数,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高集团总部工作效能。
目前,集团总部部门控制在12个以内、人数控制在100个以内,集团下属长沙机场、空港实业总部人员数量控制指标由90人调减为70人,做到不因“调部门”“控人数”而“减效益”
厘清权责,在“授”“放”上加力度
聚焦提升决策效能,梳理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的职能权限、决策边界,拟定集团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议事范围厘清各治理主体权责,夯实董事会规范运作、高效运转基础。
围绕解决集团与所属单位之间权责边界不清、管的过多过细等问题,一方面全面认真梳理总部与下属单位权责界限,编制权责事项清单,梳理出总部权责共计43项,确定总部“管什么、怎么管”。另一方面,坚持“权力放下去,活力提起来”,在2017年集团放管服的基础上,加大授权放权力度,拟定了18项授权放权事项清单,区分二级企业不同治理特点,进行差异化授权管理,抓紧制定通航公司授权实施细则,支持通航公司高效推进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力争实现授权事项“定得准”,保障授权事项“放得下”,推动授权事项“用得好”,通过“管控”传承“治理”、“治理”承载“管控”,全面提升集团管控能力。
优化流程,在“快”“好”上强服务
推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一份公文、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牵头办理,不断强化各单位各部门间高效沟通协同机制,压实工作责任,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公文流转流程,对不涉密文件实行OA办文流程,着力通过信息化手段,速办快结,提高公文流转时效和办文效率。
经统计,实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制度以来,集团总部文件办结时间缩减15%。同时,集团以推进数字化转型为契机,积极推动智慧办公平台子系统建设与整合工作,助力形成反应快速、控制精确的管理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和任务共享,提高管理效率、设备利用率,降低运行成本。
建章立制,在“常”“长”上求突破
制度建设是推动集团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为进一步提高集团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集团将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内控机制的重要抓手,纳入“总部机关化”专项治理工作之中,结合集团发展实际,对现有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全面修订“三重一大”事项等制度,新建参股公司管理办法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切实做好“立改废释”工作。
目前,机场集团已修订或新建的制度23项,待会议审议通过的制度15项。
转变作风,在“严”“短”上见实效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求,切实解决文多、会多、检查多问题,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集团公文、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调研等高效性和计划性管理十条措施的通知》,严格控制发文规格和篇幅,倡导发扬“短实快”文风,力争今年发文数量较去年减少10%;严控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提倡开短会、讲短话,着力提高会议活动质量长效;按照“常规性周月年计划”“临时性提前报告”原则,加强统筹安排,可合并、可协同开展的检查调研合并安排,切实提升检查调研工作实效性。经统计,通过实施十条措施,机场集团总部发文数量较治理前下降15%、会议减少18%。
通过开展“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机场集团管控模式更加明确、总部定位更加清晰、机构设置更加精干、职能配置更加合理,为集团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基础。
下一步,集团将贯彻省国资委关于“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持续在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上狠下功夫,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取得实效,助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流机场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