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月13日讯(通讯员 华海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把学史践行同日常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2021年6月,一封反映某集团分公司项目拖欠民工工资的实名举报信被呈到了该组主要负责人的案头。通过综合研判,纪检监察组决定把该信访件列入“我为群众办事实”实践活动进行督办,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就拖欠民工工资等问题,该组督促某集团先后7次召集项目部负责人、子项目劳务负责人召开专题会,与举报人唐先生进行协商,双方于10月25日就拖欠民工工资、工程款等问题达成一致。2021年12月底,该集团分公司不但将拖欠的322万元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到位,同时还将420万元材料尾款也一并结清。
唐先生在收到这笔欠款后感叹道:“终于可以对手下一百来号民工兄弟有个交代了,我将尽快把拖欠的工资发下去,让他们都开开心心地回去过春节。”
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实做细监督工作,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质效,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