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召开对口帮扶绥宁县乡村振兴协调部署会强调:
充分发挥国资国企优势,扎实推进帮扶工作落实见效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27日讯(记者 李小华 通讯员 周向谦)今天,省国资委党委组织召开省国资委对口帮扶绥宁县乡村振兴工作协调部署会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对省国资委系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对口帮扶绥宁县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扎实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走深走实。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丛培模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绥宁县委书记佘芝云介绍了县域及经济发展情况,并感谢省国资委对绥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关爱。自省国资委系统工作队驻村以来,完成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951人,实现脱贫人口就业23898人,较去年增加198人。通过“开辟扶贫车间拓岗位、开发集体菜园减开支、建设农贸市场优服务、抓好产业就业促增收”,就近就业1300余人。并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和后期管护制度,确权扶贫资产项目10221个。
丛培模指出,今年是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省国资委系统在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乡村振兴工作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聚焦重点、把握关键,集中资源力量,充分发挥国资国企优势,紧紧抓住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消费帮扶三个重点,严格按照“守底线、补短板、促提升”的目标要求,确保各项指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丛培模要求,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要从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产业项目建设、旅游文化开发、地方特色产品的加工和制造等六个方面开展工作。在对口帮扶工作中,要坚持统筹兼顾,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立足当下,兼顾长远;要找准帮扶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点带面,有序推进,积极探索适合绥宁县实际的乡村振兴路径,有效发展壮大当地特色产业;要坚持公益化和市场化相结合,保护性与发展性相结合,绝不触碰生态保护红线和群众权益底线;要强化领导抓落实,省国资委与绥宁县要建立健全对口帮扶工作机制,绥宁县要主动加强与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沟通衔接,内外联动,协调高效,双向发力,确保对口帮扶工作落实落地。
会上,绥宁县县委副书记唐枝介绍了绥宁县乡村振兴工作有关情况,省国资委对口帮扶绥宁县乡村振兴工作组、省国资委机关驻朝仪村工作队、湖南建工集团驻兰家村工作队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绥宁县委县政府领导、县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华菱集团、建工集团等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省国资委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对口帮扶工作组组长、驻村工作队队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