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负责人薪酬与业绩紧密挂钩 省国资委修订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2020-08-03 16:18:06 [责编:李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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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负责人薪酬与业绩紧密挂钩

省国资委修订完善监管企业负责人综合绩效考核办法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8月3日讯(记者 胡信松 通讯员  李汇)为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省国资委日前修订完善了省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职务调整任免紧密挂钩。

国有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是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的重要职能和抓手。新修订的考核办法体现了“导向明确、指标多维、重点突出、奖惩分明”的特点。考核导向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坚持服务国家和全省发展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构建多维度的考核指标体系。年度考核指标包括质量效益、战略功能任务、创新驱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党建工作等五大类别。将战略功能任务指标单独体现,更加突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战略决策部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展现国企使命担当的要求。

突出考核重点。统筹把握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等因素,实施分类考核,差异化设置考核指标及分值权重。商业类企业重点考核效益贡献,年度质量效益指标主要包括利润总额、应交税金、净资产收益率、经济增加值;功能类企业重点考核企业战略功能任务完成情况,同时考核质量效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对科技进步要求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任务重、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类型企业的考核重点。

加大奖惩力度。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级别,进一步完善A、B、C级晋级标准和晋级限制条件,加大约束力度。严重亏损的企业,或连续两年大额亏损且减亏幅度不大的商业类企业,将直接定为D级。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薪酬、职务调整任免紧密挂钩,合理确定各级别企业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分布区间,拉开差距,实现“业绩升,薪酬涨;业绩降,薪酬降”。